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17年)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保证海关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的同时,推动通关以及相关作业流程“去繁就简”,去除不必要的制度性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等23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持有效的出境证件”修改为“凭有效的出境证件”,将第十七条第五款中的“持特殊通行证件”修改为“凭特殊通行证件”,将第二十七条中的“持有效过境签证”修改为“凭有效过境签证”。
(二)
将第十六条中的“办理进出境物品的申请、报关、纳税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修改为“办理进出境物品的报关、纳税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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