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小型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2014年)
- 烈士安葬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198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审核意见(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