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2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25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11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2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申报”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以下简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及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报关单以及相关随附的单证,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被海关接受的行为。
第三条
除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手续,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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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0年)
-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1年)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
-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办法(200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委托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2015年)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 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