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含充装,下同)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部署或者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所依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承担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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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出原审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问题的批复(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2年1月28日)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公告(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2016年)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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