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200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至立 国务委员
副组长:周济 教育部部长
陈进玉 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少春 财政部部长助理
成 员:欧阳坚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陈锡文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杜 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屈万祥 监察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事部副部长
范小建 农业部副部长
高鸿宾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教育部,办公室主任由张少春、陈小娅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三月九日
-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1年)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7年)
- 国务院关于河北省继续开展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2020年)
- 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关于加快铁水联运发展的指导意见(2011年)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2022年)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2022年)
-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