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8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就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改革的必要性。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医疗卫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民生事业。按照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目前,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划分体系不够完整,缺乏系统的制度规范;部分事项财政事权划分不明确,地方执行缺乏依据;部分事项财政事权划分不科学,职责交叉重叠;存在多种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部分项目分散、多头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需要通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以解决。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办法(1999年)
- 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
- 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指导意见(2012年)
-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中文本)(2024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199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2010年)
- 在二〇二〇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