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填报、公示、核查、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应当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
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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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2018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2004年)
- 精算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2000年)
-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2023年)
-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昆明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