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2年)
-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
-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
- 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2014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年)
-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