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〇年国库券条例(199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2年)
-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2006年)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2020年)
- 公安部关于做好水上簿证牌管理工作的批复(199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