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关于从严控制海域建筑用砂勘查开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中国保监会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0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有关工作的函(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
-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2020年)
-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03年)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