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2年)
- 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2014年)
-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2007年)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88年)
- 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年)
- 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2021年)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26号(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