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企业和个人的经营资质管理。
港口作业区内为船舶、旅客和货物提供服务的驳运和拖轮经营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按照航行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按照经营船舶的种类分为货船运输和客船运输。货船运输分为普通货船运输和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分为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和油船(含沥青船)运输。客船运输分为普通客船(含客渡船、旅游客船)运输、客滚船(含车客渡船、载货汽车滚装船)运输和高速客船运输。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4年)
-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 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林草局乡村振兴局供销总社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
- 关于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03年)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1年)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中国保监会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0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2016年)
-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