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二章 经营资质条件 第十一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8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经营资质条件 第十一条 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个体经营者应当拥有自有并经营的适航船舶,并取得与其经营船舶相对应的有效内河船员适任证书。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