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8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8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0年5月22日原交通部公布的《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90〕交运字275号)和2001年2月14日原交通部公布的《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1) 第三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