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8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经营资质监督检查包括经营资质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