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3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2013年7月

前言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一节 规划范围

图1 规划范围示意图

第二节 灾区特点

第三节 重建条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重建原则

第三节 重建目标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重建分区

图2 重建分区图

第二节 城乡布局

图3 城乡布局示意图

第三节 土地利用

第四章 居民住房和城乡建设

第一节 农村居民住房

第二节 城镇居民住房

第三节 城乡建设

第五章 公共服务

第一节 公共服务设施

第二节 公共服务能力

第三节 社会管理

第六章 基础设施

第一节 交通通信

图4 交通通道示意图

第二节 水利

第三节 能源

第七章 特色产业

第一节 文化旅游业

图5 “一区三带”旅游布局示意图

第二节 特色农林业

第三节 加工业

第四节 服务业

第八章 生态家园

第一节 地质灾害防治

第二节 生态修复

第三节 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第四节 防灾减灾

第五节 人居环境改善

第九章 政策措施

第一节 支持政策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三节 规划实施

第四节 监督检查

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地震局等部门组织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国家减灾中心组成评估组,会同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地震灾害范围和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形成《… 中国科学院组织专家开展灾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形成《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户数包括极重灾区、重灾区和一般灾区,影响区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享受相同的补助政策。 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套数包括极重灾区、重灾区和一般灾区,影响区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享受相同的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