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3年) 第五章 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公共服务 优先安排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推进教育、卫生计生、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广播影视等社会事业发展,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 第一节 公共服务设施 第二节 公共服务能力 第三节 社会管理 第三节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