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3年) 第三节

第三节 加工业

企业恢复重建。根据区域产业定位、资源环境承载力,因地制宜引导受灾企业恢复重建、转型发展;鼓励加工企业进入产业集聚区异地重建,支持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以及民营大中型企业开展灾区产业援建、兼并重组。

产业优化升级。改造提升纺织、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产业,积极发展机械制造、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通用航空设备、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严格行业准入条件和节能、环保、安全要求,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产业集聚发展。支持雅安工业园区发展,选择适宜区域设立芦山、天全、宝兴三县“飞地产业园区”,作为产业转移和发展的载体。在邛崃市、荥经县建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新型建材、特种合金和农林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在芦山县设立产业集中区,支持农产品加工、纺织、根雕工艺美术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专栏15 加工业

企业恢复重建 原址重建纺织、食品、电子信息、建材、有色等企业22个,异地迁建企业35个。

淘汰落后产能 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9个,关闭淘汰铁合金行业落后产能6.0万吨、造纸行业落后产能2.0万吨、纺织行业落后产能6.9万锭,建材行业淘汰落后制砖能力8200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