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3年) 第四节

第四节 服务业

商贸物流。恢复重建城乡商业服务网点、民族贸易网点、建材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设施,完善商贸批发零售体系。恢复重建重要物流设施,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提升公路运输汽车维修服务。

金融服务。恢复重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支机构,合理布局基层营业网点,完善金融服务网络。

粮油流通。完善粮油储备、应急供应、军供网点、质量检验监测体系,提升服务周边民族地区的粮食保障能力。

专栏16 服务业

批发市场 恢复重建生产资料、农产品等批发市场16个。

零售业 恢复重建百货店、超市、乡镇商贸中心、农贸市场81个。

配送中心 恢复重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9个,农产品配送中心5个、农资配送中心5个。

粮油和其他物资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粮食储备库6个,边销茶、猪肉蔬菜等重要商品储备库6个。

金融机构 恢复重建金融网点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