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3年) 第二节

第二节 水利

防洪和灌溉设施。完成震损水库除险加固,及时处置堰塞湖(坝)。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开展山洪沟整治,有效消除灾害威胁。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清除河道淤堵,恢复重建堤防工程,提高城市及重点城镇防洪能力。修复受损灌溉设施和小微型水利设施。

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恢复重建和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加强主要河流和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

专栏11 水 利

水库堤防 除险加固震损水库33座,恢复重建堤防213.4公里。

灌溉设施 恢复重建玉溪河大型灌区,中小型灌区14个,小型和微型农田灌溉设施。

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 恢复重建受损水文基础设施15处、水资源监测点1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