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3年)
发布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