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1年)
发布机关
国家林业局
效力
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对部门规章名称不规范、引用法律法规名称不一致和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下列部门规章予以…
一、 废止的部门规章
二、 修改部分条款的部门规章
(一) 对下列部门规章中涉及行政许可的规定作出修改 1.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4年7月26日林业部令第4号) (1)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和经营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备案,并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 (2) 将第十八条修改为“森检机构应当自受理检疫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实施检疫并核发检疫单证。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森检机构所属的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3) 将第二十三条中的“森检机构应当在收到引进申请后30日内按林业部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修改为“森检机构应当自受理引进申请后20日内作出决定”。 2.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2年11月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5号) (1) 将第十条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或者审核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 (2) 删除第十六条。 (3) 删除第十八条第一款中的“年检材料”。 3.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1991年1月9日林业部发布) (二) 对下列部门规章中涉及行政复议的规定作出修改 (三) 对下列部门规章中涉及“征用”的规定作出修改 1. 将《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第七条修改为“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 2. 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1年1月4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修改为《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将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3. 将《森林公园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1日林业部令第3号)第十三条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征用”。 4. 将《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办法》(1996年11月13日林业部令第1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征用”。 (四) 对下列部门规章中引用法律、行政法规名称或者上位法修改后条文内容不对应的规定作出修改 (1) 将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 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投资或者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项目和国有林业单位造林,应当根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使用林木良种,实行目标管理,逐步实现造林良种化”… (3) 删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4) 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对国家投资或者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项目和国有林业单位造林,应当将使用林木良种的情况作为验收内容”。 (5) 将第二十条中的“伪造《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修改为“伪造林木良种证书的”。 (五) 对下列部门规章中涉及行政收费的规定作出修改 1.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2.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六) 对下列部门规章中涉及行政审批改革的规定作出修改 1.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2. 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3年7月2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9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年8月1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号) (1) 删除第八条第二款。 (2) 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中国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品种权的,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3)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向国家林业局提出品种权申请和办理其他品种权事务的,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三、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相关版本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1)
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1)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1)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
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1)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
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3)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五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3)
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1)
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
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