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1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年8月1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号) (2) 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1年) (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年8月1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号) (2) 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中国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品种权的,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