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 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