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 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