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2022年) 8
8 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
办法》,对人民陪审员选任中的“两个随机”、资格审查、人选确
定等问题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加强操作性,为建设一支代表广
泛、群众基础扎实的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2010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
有序参审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和促进作用,随着人民陪审员法的颁
行,该司法解释在诸多方面与新法不一致或相冲突,需要进行全
面修订。2019 年 4 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人民
陪审员参审规则,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人民陪审员法颁行后,人民陪审
员队伍进一步壮大,队伍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鉴于人民陪审
员法对于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规定较为原
则,2019 年 4 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人民陪审员
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
和奖惩等工作;2020 年 8 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针对各地
关于人民陪审员任职限制、履职规范等方面问题予以解答,加强
指导。
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
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为保证人民陪审员客观公正地参加案件审
判活动,人民陪审员法在明确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的同时,
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水平,规定人民陪审员在参审过程
中不受干预、独立发表意见,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明确
了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责任,规范了人民
陪审员的交通、就餐、参审补助的对象和标准,并明确实施人民
陪审员制度经费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由相应
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以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
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及其配套文件
的通知、方案、细则、办法 100 余份,大力推动人民陪审员法及
配套规范性文件各项规定落细落实。以人民陪审员法为核心的人
民陪审员制度体系正在逐步规范健全,成为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
制度行稳致远的坚实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