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2022年) (二)
(二) 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完善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举办“全
国人民陪审员工作示范培训班”,各地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将岗
前培训与任职培训相结合,将集中培训与日常学习相结合,精心
组织举办新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为人民陪审员订阅书籍资料
辅助日常学习,积极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安徽、福建、河
南、新疆等地法院组织专人编写适应本地工作实际的《人民陪审
员工作手册》《人民陪审员参审实务教程》,四川南江法院自主编
印《人民陪审员履职问答》,提炼“人民陪审员履职十五问”,帮
助人民陪审员快速掌握参审基本知识。
丰富培训内容体系。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后,为更
好地指导各地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
织编写了《人民陪审员履职读本》,推动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
深入开展。2018 年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各地法院会同司法行
政机关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将常规培训与特色培训相
结合,多元设置人民陪审员培训课程,不断丰富培训形式,拓展
培训内容。部分地方法院还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深入学习“三个
规定”和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审判工作纪律、廉洁作风等方面
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北京、江苏等地法院根据人民陪
审员法制作教育培训短片,辅助人民陪审员快速进入角色。吉林、
山东、甘肃等多地法院举行庭审观摩,为人民陪审员开设模拟法
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重大疑难案例研讨活动。辽宁、上海、
江苏等多地法院联合当地法学科研院所,举办人民陪审员法律业
务素质提高培训班。
提升培训工作实效。北京东城法院采取人民陪审员小组自主
化培训和举办在职脱产培训班相结合的方式,天津法院开设人民
陪审员“流动课堂”,为人民陪审员提供自选课程,激发人民陪审
员的自主学习意识。陕西法院除了对新任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
培训以外,还在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班开设人民陪审员制度课
程,进一步提高法院领导和广大法官的陪审意识和指引能力。多
地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推出专题培训和特色培训,开设“每日
一典”“一分钟了解民法典专项视频”“法官说案”等简明课程,
福建漳州中院连续 12 年面向台胞人民陪审员举办涉台审判实务培
训班,江西法院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妇联干部加强培训,青海法
院为人民陪审员开设了藏汉双语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