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

发布机关 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第一章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 “十二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 “十三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 (三) “十三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四) “十三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第二章 深化改革,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动力

(一) 完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 (二) 继续深化保险公司改革 (三) 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 (四) 稳步推进保险中介市场发展 (五) 全面推进保险费率市场化

第三章 开拓创新,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 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二) 服务社会治理创新 (三) 参与国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 (四) 创新支农惠农方式 (五) 提高保险服务创新能力

第四章 服务民生,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

(一) 保险助推扶贫攻坚 (二) 拓展多层次养老保险服务 (三) 发展多元化健康保险 (四) 促进大病保险稳健运行

第五章 提效升级,发挥保险资金支持经济建设作用

(一) 拓宽保险资金服务领域 (二) 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三) 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控

第六章 开放发展,提升保险业国际竞争力

(一) 服务“一带一路”战略 (二) 参与自由贸易区建设 (三) 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 (四) 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第七章 加强监管,筑牢风险防范底线

(一) 健全现代保险监管体系 (二) 完善保险“三支柱”监管制度 (三) 构建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 (四) 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八章 夯实基础,持续改善保险业发展环境

(一) 强化保险业法治建设 (二) 全面推进保险信用体系建设 (三) 加强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 加快新型保险智库建设 (五) 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

第九章 人才为本,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一) 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 (二) 健全教育培训体系 (三) 建立人才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章 科学统筹,保证《纲要》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