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 (一)
(一) 拓宽保险资金服务领域
积极支持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支持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创投基金、私募基金等方式,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等提供长期稳定资金,助力我国新技术、新业态和新产业发展。引导保险资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服务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公私合营模式(PPP)、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拓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规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行为。推动全球化资产配置达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