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 (三)
(三) “十三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形势和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保险供给、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优化供给,创新发展。深刻把握发展新特征,以创新驱动激发供给侧新动力,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思维、新技术,积极探索新产品、新渠道、新模式,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的保险业发展新业态、新动力。
——深化改革,协调发展。深化保险发展和监管改革进程,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需求升级与供给升级协调共进。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保险业发展的均衡水平和整体效能。
——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发展重速度规模与重质量效益相统一。注重精准施策,坚持统筹兼顾,开创更有活力、更富品质的发展境界。
——融入全球,开放发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不断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引入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重视国内外保险市场联动效应,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全球发展。
——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坚持以保险消费者为中心,把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满足多样化风险保障需求作为保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共享保险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依法监管,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强化依法监管理念,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防范体系和风险化解机制,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和金融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