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2002年)
发布机关
劳动保障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促进就业,根据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