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2002年) (十八)

(十八) 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各地要认真执行职业介绍行政许可制度,制订和完善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准入条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审批。指导督促职业介绍机构明示合法证照、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将日常监督检查与定期清理整顿结合起来,联合有关部门,每年定期集中力量对劳动力市场的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建立劳动力市场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