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201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1988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14号令发布 根据1993年4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10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2010年3月29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修订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