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2010年) 第二章 士兵的服现役管理 第十条 士兵担任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的,由营级单位的主官任免。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2010年) 士官担任除副班长、班长以外的分队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由团(旅)级单位的主官任免。 第二章 士兵的服现役管理 第十条 士兵担任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的,由营级单位的主官任免。 士官担任除副班长、班长以外的分队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由团(旅)级单位的主官任免。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