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已失效
(2003年1月20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13年8月2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7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