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 第四章 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上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上 第三十八条 设立《海运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商务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