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 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交通运输部或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海运条例》第六章和本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