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不含境外投资、外商投资项目)后评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项目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定时间后,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项目申请书及其核准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提出评价意见和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
根据需要,可以对同行业、同区域多个项目开展专题后评价。专题后评价既可以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评价,也可以聚焦特定领域进行评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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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4年)
-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2016年)
-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年)
- 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2010年)
- 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1年)
- 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