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项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开展项目后评价,或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