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项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开展项目后评价,或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投…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