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制定项目后评价制度,制定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通用大纲,建立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委托并指导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后评价,推动项目后评价成果应用,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宣传培训等。

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负责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后评价并提交后评价报告。

项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协调、监督,支持工程咨询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推动项目后评价成果应用。

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配合工程咨询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推动项目后评价成果应用。

项目单位负责开展自我总结评价,积极配合工程咨询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项目后评价所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推动项目后评价成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