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项目后评价应按照适用性、可操作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制定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 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后评价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具体项目后评价方案。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