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咨询单位应对项目后评价报告质量及相关结论负责,对后评价过程中掌握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不得收取项目单… 第二十四条 项目单位存在不按时限提交自我总结评价报告,隐匿、虚报瞒报有关情况和数据资料等行为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责令整改,明确整改期限,督促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 第二十五条 项目后评价工作不得违法增加项目单位的负担。项目后评价所需经费,按照“谁委托谁负责”原则执行,不得向项目单位等摊派。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