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以适当方式汇编后评价成果并视情况提供给相关项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大力推广通过项目后评价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