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年) 第二章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一条 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二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负责组织招标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三条 招标人的责任与权利 第十四条 招标人可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人符合自行招标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不符合自行招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 第十五条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六条 招标人自行招标应在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下列书面材料,经核准后方能自行招标: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也不得拒绝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委托招标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十九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必须招标的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均应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必须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十条 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至少一家媒介上发布,其中,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 第二十一条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如下: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应提出招标计划报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批,招标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十三条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和增加附加条件,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第二十五条 标段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条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 第二十七条 资格审查一般应审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应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潜在投标人,并在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交易中心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可按下列原则和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投标标段: 第三十条 招标人应组织召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的标前会。标前会的内容包括: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二条 招标中各项工作的期限应满足下列要求: 第三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