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年)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七条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也不得拒绝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