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应提出招标计划报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批,招标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项目概况,招标依据,招标方式、范围和内容;
标段划分依据及数量,每个标段的主要工程量及估价;
投标人选择标段的方式;
招标时间安排和地点;
评委会组成方案,从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的专业分类、人数;
建议定标方式。
工程项目概况,招标依据,招标方式、范围和内容;
标段划分依据及数量,每个标段的主要工程量及估价;
投标人选择标段的方式;
招标时间安排和地点;
评委会组成方案,从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的专业分类、人数;
建议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