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监管办法(2009年)

发布机关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电监管,规范供电行为,维护供电市场秩序,保护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依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全国供电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 第三条 供电监管应当依法进行,并遵循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 供电企业应当依法从事供电业务,并接受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供电企业依法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供电企业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供电监管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和举报,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六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实施监管。 第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实施监管。 第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设置电压监测点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九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保障供电安全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十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十一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十二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向用户受电工程提供服务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十三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实施停电、限电或者中止供电的情况进行监管。 第十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处理供电故障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十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履行紧急供电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十六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处理用电投诉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十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行政许可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十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十九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十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十一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十二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十三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报送信息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十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十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二十六条 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供电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责令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如实公开有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将与监管相关的信息系统接入电力监管信息系统。 第二十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九条 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在用户中依法开展供电满意度调查等供电情况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第三十条 供电企业违反国家有关供电监管规定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记录;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重大影响的,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对供电企业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提… 第三十一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违反国家有关供电监管规定,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可以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电力监管机构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违反电力监管有关规定,损害供电企业、用户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 供电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没有能力对其供电区域内的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变更或者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指定其他供电企业供电。 第三十四条 供电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 第三十五条 供电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 第三十六条 供电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电力监管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第三十七条 供电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第三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供电企业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建议将其调离现任岗位,3年内不得担任供电企业同类职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不低于、不超过,包括本数。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05年6月21日电监会发布的《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