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电监管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供电监管办法(200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依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全国供电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 电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供电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