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电监管办法(2009年)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六条 供电监管办法(2009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六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实施监管。 供电企业应当加强供电设施建设,具有能够满足其供电区域内用电需求的供电能力,保障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