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电监管办法(2009年)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六条 供电监管办法(2009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六条 供电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电力监管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