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
发布机关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为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依据《大气污染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