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 5.

5. 控制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北京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等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通过采取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